中化新網訊 9月3日,國家化工生產力促進中心鈦白分中心獲悉,歐亞經濟聯盟內部市場保護司近日正式對外發布公告,建議對來自中國的二氧化鈦生產商/出口商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。涉案產品為干量計二氧化鈦含量大于等于80%的顏料,涉及歐亞經濟聯盟稅號3206110000項下的產品,但不包括用于生產香料及化妝品、藥品和食品的二氧化鈦。
具體稅率如下:龍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、河南佰利聯新材料有限公司、龍佰祿豐鈦業有限公司、龍佰四川鈦業有限公司以及龍佰襄陽鈦業有限公司的稅率為14.27%;山東道恩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中國生產商/出口商的稅率為16.25%。
國家化工生產力促進中心鈦白分中心副秘書長孫哲宇認為,歐亞經濟聯盟對華二氧化鈦產品實施反傾銷稅,對中國相關企業來說,雖然短期內可能會面臨出口成本增加、壓縮企業的利潤空間、市場競爭力下降等問題,但長期來看,影響相對有限。
孫哲宇建議鈦白粉企業一方面要加強合規性建設,調整好經營策略,努力開拓新市場。應確保產品定價和銷售策略符合國際貿易規則,通過內部審計和合規培訓降低違規風險,減少反傾銷調查的可能性。通過調整經營策略來應對市場變化,密切關注國際市場動態,制定更加靈活和多元化的市場